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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中药审评审批改革和中药新药研发交流培训会议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浏览次数:

9月6日,由我校药学院承办的中药审评审批改革和中药新药研发交流培训会议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举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范曼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蒙药)监管处(药品注册处)处长马亚青,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研究员路遥教授,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贾永峰教授,内蒙古医科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曹作勤同志,院长王焕芸教授,副院长马宇衡教授出席会议。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会议由药学院副院长马宇衡主持。

会上,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贾永峰致辞。他介绍了我校中药学类专业发展情况,强调了中药审评审批改革对于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他表示,中药审评审批改革的实施,强化了中药审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药现代化进程,希望通过本次会仪促进各方交流与合作,共享最新的科研成果、技术方法和成果转化的经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激发自治区中药新药研发的创造力。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范曼昕同志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最新的中药审评审批政策,包括简化流程、优化标准、加强监管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她指出本次研讨会旨在让中药注册管理新政策走进校园,让更多的老师和同学了解中药审评审批的新理念、新路径和新要求。

路遥研究员作了题为“中药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的构建及医疗机构中药新药研发”的报告。从中药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的构建、中药人用经验及其规范收集整理、基于三结合中药有效方临床研究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讲解,报告脉络清晰、解读透彻、通俗易懂,为自治区中药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次会议的举办,不仅加深了与会者对中药审评审批改革和中药新药研发的认识和理解,也为各方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合作的平台,有助于推动自治区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