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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扬子江药业集团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浏览次数:

3月13日,我校与扬子江药业集团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薛明明及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处处长巴特尔、药学院院长王焕芸,扬子江药业集团扬子江学堂负责人封留才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扬子江药业集团厂区、龙凤堂中药展览馆及扬子江学堂,深入了解了集团在医药研发、生产、销售领域的雄厚实力和先进理念。

签约仪式上,薛明明副校长与扬子江学堂负责人封留才共同签署了《内蒙古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并为扬子江药业集团成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薛明明副校长表示,我校作为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始终秉承服务区域医药卫生事业、创办人民满意高等医学教育的宗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校药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亟需优质企业的支持。扬子江药业集团作为国内医药工业知名企业,具备雄厚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这为双方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她指出,此次签约是深化校企双方合作的开端,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扬子江药业集团的沟通与交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为我国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培育更多高素质的医药人才。

3月14日,药学院院长王焕芸、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陈建平与集团继续举行实习生培养方面的专项交流。双方就药学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合作方向进行深入探讨,并参观了大容量注射剂4号车间,深入了解生产流程与管理体系。

此次交流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携手并进,共同探索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为培养高素质药学人才、推动医药事业进步贡献力量。

稿件来源:综合办公室 编辑:李冰 复审:陈建平 终审:曹作勤